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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 2026-10-22 16:45 访问量: 【字体: 大 中 小】

各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苏州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高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体育企业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进我市文体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根据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苏州市市级文化体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6〕1号),市体育局《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办法》(苏州体产〔202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扶持一批具有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发展前景好、影响力大,拉动消费能力强的体育产业项目。现就2026年度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体育赛事活动;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承办)有重大影响力的赛事,特别是市场化程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的大型商业赛事;体育传统品牌赛事、特色品牌赛事、大型群众体育赛事等。

(二)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类。社会资本投资新建足球场地、冰雪场地等各类户外运动场地,室内健身场馆。优先扶持“三新”消费类(即: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项目。

(三)职业体育。在苏州注册的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全国(或洲际)高级别职业联赛成绩支持;

(四)体育类展会;

(五)其他经市政府批准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体育产业项目;

(六)贷款贴息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具有较强的产业属性和体育关联度。具体条件如下:

(一)体育赛事活动。

赛事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已举办完成,且比赛地点在苏州大市范围内。

1.国际重大赛事(世锦赛、世界杯等)。参赛人数100人以上,按参赛国家(地区)数分4--6个、7--10个、11个以上三个档次,分别予以30万元、50万元、80万元支持。2.商业性赛事。按累计售票人次分0.5万--1万(不含)人次、1万--2万(不含)人次、2万--3万(不含)人次、3万人次以上四个档次分别予以20万、30万元、40万元、50万元支持。3.路跑赛事。按参赛人数分0.5万--1万(不含)、1万--2万(不含)、2万以上三个档次,分别予以20万元、30万元、40万元支持。4.大众广泛参与的群众赛事(含青少年赛事)。苏州大市外参赛比例超过70%(含),按参赛人数分400--800(不含)人、800--2000(不含)人、2000人以上三个档次分别予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支持。5.户外和潮流运动赛事。对举办由国家体育总局或国家体育总局相关管理单位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全国性帆船、帆板、赛艇、皮划艇、动力冲浪板、桨板、冰雪、滑板、无人机(竞速)、匹克球(须经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审核)、腰旗橄榄球、飞盘、汽摩赛,按参赛人数分100-300(不含)人、300-500(不含)人、500人以上三个档次,分别予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支持。

(二)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基本条件:1.社会资本新建、重大改建体育场地(场馆)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建成并已对外营业;2.截至2026年6月30日已连续运营一年以上;3.场地、场馆租赁合同期限应为3年及以上。

根据新建、重大改建体育场地(场馆)、场馆面积,支持额度:1.室内:1000-2000(不含)平方米,最高30万元;2000-3000(不含)平方米,最高50万元;3000平方米及以上,最高100万元;2.室外:2000-5000(不含)平方米,最高50万元;5000平方米及以上,最高100万元;

(三)职业体育:职业体育俱乐部参加全国(或洲际)高级别联赛成绩,最高给予30万元支持。(1)职业体育类项目(不含足球项目),只可根据上一赛季参加的全国高级别职业俱乐部联赛成绩给予支持。(2)申报该类项目必须满足:①申报单位为产权清晰、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且运营规范的职业体育俱乐部;②参加已完成的最近一个赛季(2025赛季或联赛已结束的2025-2026赛季)且没有降级的职业俱乐部联赛,且继续参加本赛季职业俱乐部联赛。(3)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球(棋)队未出现严重赛风赛纪问题。若出现此类情况并造成负面社会舆情,酌情扣减支持经费。

(四)体育类展会。

展会应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举办。国家级体育类展会最高支持100万元;省级体育类展会最高支持50万元。

(五)贷款贴息项目。

1.申报项目必须具有体育属性,且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在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范围内。

2.申报项目是从我市商业银行或国有小贷公司获得贷款用于该项目的。

3.申报项目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还清,同一项目未获得过市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并且在贷款期限内无逾期还款等失信行为发生。

三、申报单位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苏州市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含社会体育俱乐部)或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必须一致。

(二)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有明确可行、适应市场化竞争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

(三)申报单位必须在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名录库内,至申报截止日期前没有纳入我省名录库的机构不得申报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可登录省体育局网站首页“江苏省体育产业统计直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或登录,未入库企业可通过各区体育部门进行增补。

(四)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

四、连续扶持和申报限数要求

(一)同一申报单位连续扶持原则上不超过2年;职业体育、体育赛事活动、国家级体育类展会不受扶持年限限制。

(二)每个区(区级体育行政部门)推荐项目数量最多不超过10个(贷款贴息项目不占名额)。

(三)每个申报单位仅可申报1个项目。

五、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申报

(一)知识产权、所有权、承办权等有争议的。

(二)经国家、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信用审查,项目单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具体条款参照2013年出台的《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和2014年出台的《苏州市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

(三)项目单位未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项目单位上一年内甚至近5年营业收入为零或者亏损的。

(四)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的。

(五)贷款贴息项目的贷款合同利率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的。

(六)同一主体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

(七)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体育赛事活动。

(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支持的项目。

六、申报材料清单

(一)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附件2)。

(二)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三)《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4,表格请至苏州市体育局网站下载)。

(四)如果申报项目需要有关部门批准,须提供批准文本或立项报告。

(五)申报单位2024和2025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审计报告须带有二维码标识,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六)贷款贴息项目提供申报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贷款利息支付情况汇总表、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本金利息支付凭据等已还款证明、借款款项相关用途证明等材料。

(七)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八)其他相关材料(如单位公益能力、企业荣誉、获得专利、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等证明材料)。

其中:第五条仅申报支持项目提供,第六条仅申报贷款贴息项目提供,其他条目内容两类申报均需提供。

七、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单位申报。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本此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两种形式同步开展。网上申报请登录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按照系统页面相关提示和说明进行操作,网站申报开放时间截止到2026年11月6日17时。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A4纸打印。以附件4“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的首页作为封面,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封面内的正文首页为申报材料目录(根据前款“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制作材料目录),再按照目录顺序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完整申报材料电子版一份。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属地原则于2026年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区体育行政部门,市属单位的申报材料于上述时间前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发展科。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对照申报要求直接自行申报。

(二)区级审查。各区体育行政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的辅导培训,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申报项目与体育产业发展的关联度,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等内容。对初审通过但有疑义项目,应组织进行实地察验。确认无异议后,将审查通过的各项目申报材料和审查汇总表(附件6、7、8)于2026年11月12日前报送至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科(各项目申报材料和审查汇总表需加盖体育部门公章),同时完成网上申报的区级上报。

(三)市级评审。市体育局工作组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区提出申请的项目单位主体资格、项目内涵、项目关联度等进行形式审查,组织开展信用查询、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形成建议方案报局党组会审议,最后报请市政府核准。经社会公示后,入选项目由市体育局与受资助单位签订协议,市财政局下拨经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作为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区级工作扎口部门的职责,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配套服务,不断提升本区申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二)甄选优质项目。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细排辖区内体育类相关企业,拓宽申报项目来源,强化申报培训指导。各区在初审过程中要坚持廉洁和回避原则,确保程序公平、公正,切忌徇私舞弊,以筛选推荐出优质项目,切实提高申报项目的质量。初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申报单位若对初审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市级体育部门反馈。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详细了解申报项目及实施单位的实际状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如实填写审查汇总表,并出具明确的审核推荐意见。对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关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项目。

咨询电话:68555371(线上申报技术支持)

客服QQ群:873640063 (线上申报技术支持)

联系人:

苏州市体育局,高亚萍,65230217

吴江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赵雨萍,63482896

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朱珠,66500889

相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储呈军,65865708

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云峰,68728014

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张景林,66681754

苏州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龙卓然,68750805

附件:1-8

1.体育赛事活动相关要求清单

2.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承诺书

3.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4.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表

5.体育赛事活动基本情况表

6.体育赛事活动情况汇总表

7.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8.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单位资质和申报项目材料审查汇总表

苏州市体育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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