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职工组)
暨苏州市职工运动会“工会杯”健身操(广场舞)
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经苏州市政府同意,由苏州市总工会、市体育局承办的苏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职工组暨苏州市职工运动会健身操(广场舞)比赛定于8月在市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27日。
二、比赛地点: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三香路1131号)。
三、竞赛项目:
本次比赛设:广场健身操舞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两项,每支参赛队必须参加两个项目的比赛,并合并计算各队总成绩。
四、竞赛分组与参加要求
1. 比赛不分组别;运动员参赛资格,按照本届运动会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2. 各参赛队参赛人数为:领队1人,教练1-2人,运动员16-20人;其中男运动员不少于4人,上场比赛不少于2人;
3.参加运动员必须年满18周岁,必须是在196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且2019年12月31日前在苏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在本地区缴纳社保连续满一年的正式职工;
4.2019年12月31日前退役不足两年的专业运动员和现役专业队运动员(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的集训运动员,且享受试训体育津贴或体育津贴),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职工组的各项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1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比赛服装统一,有男队员的队伍可男女分开统一。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或他人的配饰。允许参赛队员化淡妆,但头发不能遮脸。比赛时可使用手持轻器械,且具有健身性、安全性。
(三)比赛场地为18米×16米。
(四)规定套路:在江苏省广场舞推广委员会推广的广场健身操舞《同唱祖国好》、《志愿者之歌》、《锦绣小康》、《小康时光》曲目中任选一套。
(五)规定套路允许前奏及结束部分的4×8拍自行编排动作。
(六)自选套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一套广场健身操舞,所编动作、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整体符合健身特点。
(七)自选套路时间为3分30秒到4分30秒。参赛队员可以在场地内造型开始动作或2个八拍内所有队员跳进场;所有队员必须在场地内结束成套动作。
(八)规定套路、自选套路的音乐由参赛队按广场舞音乐的要求自备。将音乐复制到U盘(仅有一曲)内,并于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各队自行备份1份。
(九)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根据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十)比赛采用100分制,其评分因素如下:
1.规定套路
完成(70分):指整套动作的完成准确无误。包括:一致性40分、动作质量30分。
(1)一致性:是指团队完成动作整齐划一的能力。
①动作的一致性(20分)
②动作与音乐的一致性(10分)
③动作与成套风格表现的一致性(10分)
(2)动作质量:是指在动作完成过程中,通过自身能力表现出优美的身体姿态和正确的技术动作。
①动作的规范性、准确性(10分)
②动作的熟练性、流畅性(10分)
③身体姿态与控制能力(10分)
艺术(30分):指完整结构成套动作的艺术性表现能力。
(1)队形变化新颖多样,变化次数不得少于五次。(10分)
(2)尊重原创,展示良好的艺术素养及效果。 (10分)
(3)服装设计和轻器械的使用与表演风格一致。 (10分)
2.自选套路
编排(50分):是指采用艺术手法展示成套中风格、动作、音乐、队形等元素。
(1)健身的科学性30分
(2)艺术的表现性20分
完成(50分):是指成套动作的完成必须准确无误。
(1)动作质量20分
(2)一致性30分
(十一)技术答疑:李老师,电话:18962116757。
六、参赛规定:
1.为确保赛事安全,请各队要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参赛人员重点地区防控和体温测试工作,如有发热等症状,请勿参赛。比赛期间,参赛人员每天均要接受竞赛办公室的体温测试,合格后方可参赛。
2.所有参赛人员均在“苏州工会”微信公众号和“苏工惠”APP上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3日-17日止。联系人:陈明,联系电话:65241782,13913131015。
3.各队报到后,赛前安排熟悉场地(具体另行通知);所有参赛人员凭参赛证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所有运动员必须交验参赛证和身份证一致方可参加比赛。
七、第二次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将《第二次报名表》填妥加盖公章、参赛运动员2019年12月31日缴纳社保一年的流水记录、退役证明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于8月12日前寄送至苏州市职工运动会竞赛办公室(人民路538号苏州市工人文化宫文化楼二楼西,邮编:215007。联系人:杜先宝,联系电话:0512-65304749,13606209404)。
2.各参赛单位将《第二次报名表》和参赛运动员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360293249@qq.com,电子版照片要求:1寸证件照,背景为蓝、白色底,格式为JPG,要求人像清晰,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
八、抽签时间:疫情防控期间,预赛由组委会竞赛办公室组织电脑抽签,决赛抽签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
比赛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和各单项比赛前八名,并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参赛不足8人(队)的项目,按实际参赛数递减1名录取。报名不足3个人(队)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比赛。
十.报到和离会
1.报到地点:苏州三元宾馆(苏州市人民路887号);
2.仲裁、正、副裁判长、编排记录长、裁判员于8月25日上午10点前到苏州三元宾馆报到并组织集中学习。裁判员须携带等级裁判员证书,自备服装;
3.住宿的参赛队于8月25日上午10:30前到苏州三元宾馆报到;不住宿的,由领队前来宾馆办理报到手续。当天下午安排所有运动队适应比赛场地(见当天安排);
4.8月25日下午5:00在宾馆五楼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5.报到联系人:刘冠雄,手机:15220003595
闻志勤,手机:13912638151
酒店联系人:黄 强,手机:13962152591
6.离会:8月27日下午2点前。
十一、参赛费用:
1. 各参赛队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自理(新冠肺炎保险为必办;我会已与苏州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制定了保险方案,请各地参照执行,参赛运动员保险可在报到当天现场办理,中保人寿公司联系人:吴经理,13913559790);
2. 各市、区参赛队(住宿的)须交纳参赛费150元/人/天,提前离会不退费,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3. 其他代表队一般不安排住宿,须交纳参赛费50元/人/天,提前离会不退费。
附件:1.《“工会杯”健身操(广场舞)比赛第二次报名表》;
2.《健身操(广场舞)竞赛规程》
苏 州 市 总 工 会
2020年7月 23日
附件一: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备注:1.如参加项目 ,请在相应栏内打“√”。此表、运动员照片电子版须在8月15日前发到360293249@qq.com邮箱;
2.规定套路、自选套路的音乐由参赛队按广场舞音乐的要求自备,在8月20日前将音乐发到376293894@qq.com邮箱,报到时核对,同时各队自行备份1份。
附件二:
苏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职工组)
暨苏州市职工运动会健身操(广场舞)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与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体育局
协办单位: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苏州市广场健身舞运动协会
二、比赛时间
2020年8月
三、比赛地点
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馆(三香路1131号)
四、参赛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赛:
1.参赛职工必须年满18周岁。即:1960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前之间出生的。
2.参赛职工必须是2019年12月31日前在所代表单位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一年的的正式职工。
五、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设:广场健身操舞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两项,每支参赛队必须参加两个项目的比赛,并合并计算各队总成绩。
六、竞赛规程
(一)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2018年1月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比赛服装统一,有男队员的队伍可男女分开统一。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或他人的配饰。允许参赛队员化淡妆,但头发不能遮脸。比赛时可使用手持轻器械,且具有健身性、安全性。
(三)比赛场地为18米×16米。
(四)规定套路:在江苏省广场舞推广委员会推广的广场健身操舞《同唱祖国好》、《志愿者之歌》、《锦绣小康》、《小康时光》曲目中任选一套。
(五)规定套路允许前奏及结束部分的4×8拍自行编排动作。
(六)自选套路:各参赛队自行创编或选编一套广场健身操舞,所编动作、内容必须健康向上,整体符合健身特点。
(七)自选套路时间为3分30秒到4分30秒。参赛队员可以在场地内造型开始动作或2个八拍内所有队员跳进场;所有队员必须在场地内结束成套动作。
(八)规定套路、自选套路的音乐由参赛队按广场舞音乐的要求自备,在2020年8月20日前将音乐发到376293894@qq.com邮箱,报到时核对,同时各队自行备份1份。
(九)采取裁判现场评分方式,各参赛队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根据成绩高低排定名次。
(十)比赛采用100分制,其评分因素如下:
1.规定套路
完成(70分):指整套动作的完成准确无误。包括:一致性40分、动作质量30分。
(1)一致性:是指团队完成动作整齐划一的能力。
①动作的一致性(20分)
②动作与音乐的一致性(10分)
③动作与成套风格表现的一致性(10分)
(2)动作质量:是指在动作完成过程中,通过自身能力表现出优美的身体姿态和正确的技术动作。
①动作的规范性、准确性(10分)
②动作的熟练性、流畅性(10分)
③身体姿态与控制能力(10分)
艺术(30分):指完整结构成套动作的艺术性表现能力。
(1)队形变化新颖多样,变化次数不得少于五次。(10分)
(2)尊重原创,展示良好的艺术素养及效果。 (10分)
(3)服装设计和轻器械的使用与表演风格一致。 (10分)
2.自选套路
编排(50分):是指采用艺术手法展示成套中风格、动作、音乐、队形等元素。
(1)健身的科学性30分
(2)艺术的表现性20分
完成(50分):是指成套动作的完成必须准确无误。
(1)动作质量20分
(2)一致性30分
七、报名及参赛要求
本次比赛以各市区、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为参赛单位。不接收社会组织单独报名。
1.各参赛队参赛人数为: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6-20人,其中男运动员不少于4人,上场比赛不少于2人。比赛不分年龄组。
2.比赛办法: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比赛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和各单项比赛前八名,并颁发奖杯、奖牌和证书;参赛不足8队的项目,按实际参赛数递减1名录取。报名不足3个队的项目,将取消该项比赛。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预赛得分之和计团体总分,如有成绩并列,按单项最高分名次列前,如果仍然相同则名次并列。单项预赛取前八名进入决赛。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办法按照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制定。
九、报名与报到
1.报名:各参赛单位将比赛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按通知要求办理。
2.报到时间、地点见通知
十、其他规定
1.各参赛队差旅费、住宿费自理,住宿标准见通知要求。
2.各参赛队须在报到时携带有关在职、退役、年龄、体检、保险等证明(原件备查),严禁弄虚作假民、冒名顶替,违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2019年12月31日前退役不足两年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职工组的各项比赛。
3.现役专业队运动员(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和参加比赛的集训运动员,且享受试训体育津贴或体育津贴)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各参赛单位自行办理保险,伤、残、病等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本届职工组竞赛办公室。
关于苏州市第十五届运动会(职工组)暨苏州市职工运动会“工会杯”健身操(广场舞)比赛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