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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23-03-21 14:39 访问量: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有关规定,加强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公告如下:

一、潜水赛事活动

二、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

(一)气球赛事活动

(二)飞机赛事活动

(三)超轻型飞机赛事活动

(四)跳伞赛事活动(室内跳伞除外)

(五)滑翔伞赛事活动

(六)动力伞赛事活动

(七)悬挂滑翔翼赛事活动

(八)牵引伞赛事活动

三、登山相关赛事活动

(一)山地越野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1.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2.有夜间赛程安排;3.距离超过42.195千米。)

(二)山地多项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1.有海拔3500米以上的路线;2.有夜间赛程安排;3.需要使用绳索装备、上升/下降器械等专业技术装备;4.距离超过42.195千米。)

(三)户外拓展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1.使用专业技术装备;2.设置有距离地面2米以上的项目。)

四、攀岩相关赛事活动

(一)攀冰赛事活动

(二)攀岩赛事活动

(三)自然岩壁攀岩赛事活动

五、滑雪登山赛事活动

六、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

(一)越野拉力赛赛事活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指标:1.有摩托车组参加;2.赛段包含50千米以上的沙地、沙漠地形;3.赛段平均海拔高于3000米;4.温度高于40摄氏度或低于零下15摄氏度;5.昼夜温差大于等于20摄氏度。)

(二)公路摩托车赛事活动

(注:由体育行政部门及其事业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主办、承办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属于本目录范围,主办、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和要求从严进行审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体育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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