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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体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解读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0-11-26 09:45 访问量: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制定背景

近年来,苏州体育系统人才辈出,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其中,引进的跆拳道教练王志杰培养了吴静钰、赵帅两名奥运冠军,手球教练闫威名带领江苏男子手球队成为全运会历史上首支夺得男子球类集体项目“三连冠”的队伍。截至目前,通过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的模式,苏州已有24人夺得94项次世界冠军,创造了连续5届夏季奥运会夺得8枚金牌的辉煌成绩。

2011年,我市出台《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5号),将体育人才纳入文化产业人才范畴,截至2013年,体育系统共有2人入选。2015年,由于相关部门职能调整,体育人才不再纳入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评选范畴。当前,体育强市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进一步拓展体育人才引进渠道,创新体育人才培养方式,完善体育人才服务体系,优化体育人才工作环境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市人才办会同市体育局起草《姑苏体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并在充分征求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县级市(区)意见后进行了细化完善。

制定依据

江苏省《关于开展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的意见》、苏州市《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办发〔2011〕15号)、《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

二、主要特点

01

体现引领性

总结吸收了近年来各层次、各领域关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和最新成果,进一步完善了苏州体育人才引进和分层培养的工作制度,填补了苏州市在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文件上的空缺。同时,坚持走“精兵之路”,牢牢把握“顶尖稀缺”属性,用国内外一流的视野和标准,来规范体育人才认定的资格和条件。

02

体现联动性

在时间上,以5年为任务时限,既立足当前苏州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又着眼全市体育事业长远发展;在方式上,既有直接引进,又有分层培养,体育特聘人才在苏全职到岗满两年后,可申报相应层次的培养计划,特聘引进和分层培养相融相促;在地域上,既考虑市本级优势项目布局,又为县级市(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全市联动集中优质资源,努力构建苏州体育人才发展新格局。

03

体现导向性

坚持以人才为本位,在事业编制、薪酬工资、安家补贴、资助培养等方面为苏州体育人才提供了更多更公平的机会,充分用好苏州人才政策红利,积极创造拴心留人条件,在全市营造一种支持体育事业、关注体育发展、尊重体育人才的浓厚氛围,真正为苏州体育人才营造舒心的发展环境,着力打造国内高水平体育人才聚集高地。

三、主要内容的说明

《实施细则》总分五部分:总则、人才引进、分层培养、考核和资金管理、附则。

(一)“总则”中,说明了政策文件制定的目的意义、姑苏体育人才计划的实施主体和目标任务。

(二)“人才引进”中,规定了引进人才的主要类别、审核认定的条件标准和组织程序以及岗位编制、薪酬工资、安家补贴等相关政策标准。

(三)“分层培养”中,阐明了体育领军人才、体育重点人才和体育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人才培养的时间周期、基本原则、申报资格和程序以及资金奖励、培养资助等相关内容。

(四)“考核和资金管理”中,强调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目标管理的具体要求、考核抽查的结果运用以及取消用人单位或个人相关待遇、追缴资助资金的6种情形。

(五)“附则”中,明确了各县级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且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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