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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综合业务处 发布日期:2022-01-07 10:34 访问量:

2021年度,苏州市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深化体育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激发依法治体工作新效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体育法治建设取得了新成绩。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情况

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真正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将党组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至副科级干部及局属基层党支部,强化了全局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关键少数带动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效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局系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推进法治体育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持续深化“法治型”机关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要求各单位聚焦“学法、执法、用法”等关键环节,靶向发力。在“学法”上与时俱进,学懂学透学精,带头学好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执法”上明确职能定位,认真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普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在“用法”上自觉将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善于运用法治手段规范行政行为。2021度,我局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切实发挥党组中心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2021年苏州市体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部署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会议议定2021年市体育局法治建设主要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牵头处室、责任单位,将工作成效纳入体育局和局党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共性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年底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强化监督贯彻实施《江苏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局党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度我局安排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4,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1次、法治工作人员人民法院庭审活动1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贯彻落实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的相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及时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确保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材料同步发布,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及时、规范报备。2021年度,我局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出台《苏州市电竞产业奖励补助实施细则》(苏体规〔2021〕1号)并及时、规范地向市司法局备案。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根据《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我局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上,制定出台《苏州市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协议审查、单位涉法问题处理等方面积极作用。制定出台《苏州市体育局法律顾问制度》,并与江苏简恒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事务合作协议,聘请事务所2名资深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建立完整的合同审查机制,内部针对重大经济合同由各级领导和法律顾问分别签署意见后方可实施。2021年度,我局出台规范性法律文件或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委托法律顾问进行合规性审查,各职能处室的负责人通过局法治部门与法律顾问有效对接,实现联动机制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巩固提升“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根据我局实际,制定《苏州市体育局2021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按照计划,重点围绕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局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水平,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查询等服务,提供政策文件、通知公告等资料下载,确保网络服务平台有序运行。按照市协调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减环节、减时限、增加即办件、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总体要求,细化政务服务程序标准,在省政务服务网维护更新发布最新《苏州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举办跨县健身气功活动、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审查等事项不见面审批服务正式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事务窗口。

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开放服务水平。严格按照《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科学规划、布局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强化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体育部门所属体育场馆及承担省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国有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2021年度,我局加强室外全民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全市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管理维护工作专项督导,开发建设体育器材智慧巡检小程序,扫码报修损毁情况,实现线上派单、定点维修,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多的器材管理维修难题。我局的市属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等服务数据已与“苏周到”对接完成,“体育场馆”服务在“苏周到”最受欢迎服务评选中获得企业群众较高评价。

加强体育重点领域执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能。充分运用现有双随机抽查监管系统、移动执法平台,做好审批和监管的无缝衔接,防止监管“缺位”和管理“真空。在完善“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基础上,开发建设《苏州市体育互联网+监管一体化平台》,该系统可联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单位)业务系统,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为实现协同监管、重点监管、风险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撑,提高监管效能。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联合市卫健委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了多批次的抽查检查。召开全市体育市场管理工作会议,持续加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管,探索开展体育行业预付卡管理和一般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监管,有效落实公共体育场所控烟督查,积极组织安全普法教育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积极推动行业自律管理,全面推行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体育市场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召开苏州市健身行业自律管理推进会,对各健身机构负责人开展普法宣传,明确体育健身领域预付卡监管的相关工作要求,强调健身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需要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健身机构三方的合作共治,探索建立行业“红名单”,激励企业诚信经营,营造最优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过程规范、结果合法。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实施意见》,制定《苏州市体育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推进涉企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抓好《苏州市体育系统涉企“免罚轻罚”清单2.0版》执行,推动全市各级体育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审慎执法。2021年度,我局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确认、执法结果均在局官方网站“行政执法”、通知公告、信用双公示专栏和苏州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公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所有执法检查均做好书面记录并按规定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各环节全程记录,相关书面、音视频记录全部按规定归档、存储确保所有执法工作有据可查。推进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法治开讲、观看庭审、线上授课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多形式、多渠道、多方式的专项培训。依托《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苏州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云平台》,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情况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在体育管理工作中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作用,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正确把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基本要求,依法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维护司法权威。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执法文书涉及行政复议机关条款内容均统一修改。2021年度,我局未受理、办理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案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苏州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21年度,我局按时公布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依法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认真执行《苏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在细化操作流程、严格执行落实上下功夫。印发《2021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坚持专项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我局行政执法机构存在行政执法问题。2021度,我局未出现行政执法工作人民群众不满意问题,无行政执法行为被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情况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的统筹谋划和科学决策,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漫修(苏州)律师事务所签定《苏州体育法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2021-2023)》,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党中央、省和苏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任务目标,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制定《苏州市体育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采取集中宣讲,外请专家授课,观看人民法院庭审直播,积极发动参加法律知识答题、法治征文活动,印发法律法规汇编等多种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了普法年度任务。注重体育专业特色开展普法宣传。我局结合运动员、教练员和辅助工作人员的特点,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体育法律知识的深入普及,大力开展经常性法治学习教育,以赛促学,强意识增能力,确保我市兴奋剂问题“零出现”。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引导和监督局领导干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2021年度,我局无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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