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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小学生单排轮滑球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6-24 13:42 访问量:

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日期与地点:待定

四、参赛单位:以学校组队参赛

五、参加办法:

1.性别:各组别不分男女

2.人数:各参赛学校每个组别可报一支队伍,每个队伍可报领队、教练各2名,运动员12人。

3.年龄分组:乙组运动员可参加甲组比赛,甲组运动员不得参加乙组比赛。

甲组:四、五、六年级       

乙组:一、二、三年级

4.运动员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赛。

5.代表外市在省及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6.各参赛队的队员须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参赛队须按照规定穿着统一比赛服和必备的护具。比赛服上为长袖,下为长腿裤(需自备一深一浅两套比赛服)。必备护具包括头盔、护肘、手套、防摔裤、护腿。男运动员须穿戴全护面罩、护胸、髋部保护罩等。轮滑球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轮滑球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赛前须经大会竞赛组检验合格,方能参赛。

六、竞赛办法

1.执行由中国轮滑协会印发的《单排轮滑球竞赛规则》。

2.根据报名队数,采用单循环或分组循环赛制。具体按照实际报名队伍数量另行规定比赛方式。各组别参赛队伍不足3支队伍的,则取消比赛。

3.队中若无守门员,可由队员置门前进行防守,但不享有守门员特权。

4.决定名次的办法:循环赛制中,若比赛出现平局,该场比赛就以平局结束。积分方法为:胜队得2分,平局得1分,负队得0分,被取消资格的队或弃权的队得负2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按下列方法依次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的队互相之间比赛,胜者名次列前。

(2)、在全部(或小组内)比赛中失球最少的队名次列前。

(3)、在全部(或小组内)比赛中净胜球最多的队名次列前。

(4)、射球(点球)决定名次。

(5)、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的特殊情况,则由裁判委员会提出方案,报组委会决定。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根据参赛组别成绩录取前六名的队伍(不足六支球队的组别递减一名录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四至六名颁发获奖证书

2、比赛将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守门员、最佳运动员。

八、报名及报到:

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填写清楚,盖好主管局公章,于竞赛报名截止到日前分别寄至市体育局竞体处和赛区,逾期按不参加论。

九、经费:各队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

十、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一、请各单位自行办理赛事期间的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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