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进一步体现社会关怀,切实惠及困难群体,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特制定本办法,向本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以下简称“低保人群”)提供每月两次免费泳池健身服务。
一、服务对象与内容
服务对象:享受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服务内容:符合条件者可每月享受两次中心泳池的免费健身服务。
有效时间:该免费服务权益每月有效两次,当月不使用不可累计至下月。为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每年7月、8月泳池开放高峰期及周末、节假日,本免费服务暂停提供。
二、办理流程与凭证管理
符合条件的低保人群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有效的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前往中心客服台办理。核验无误后,客服人员留存低保人群本人身份证与低保证明的复印件作为台账资料后,服务对象在前台登记后领取手环、入场。
三、注意事项
1.免费游泳服务仅限本人使用。
2.进入泳池区域需遵守中心泳池管理规定及安全须知。
3.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所有。
4.游泳运动具有一定风险,请务必确认在身体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苏州市市民健身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