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苏州市智力运动管理中心、待定
三、协办单位:苏州市棋类协会
四、竞赛日期:待定
五、竞赛地点:待定
六、参加单位:
小学组、初中组以各市、区、直属学校为单位报名;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报名。
七、参赛组别:
小学组:一年级组、二年级组、三年级组、四年级组、五年级组、六年级组
初中组:初一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三年级组
高中组: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
各组别设男女组
八、参加办法:
1.各队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二名。
2.小学生组运动员凭学籍卡(E卡通)或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书,高中及初中组凭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E卡通)参赛,自行办理赛事期间保险,凡无保险材料或手续不齐者,均不得参赛。
说明:上述材料均需有复印件(小学生素质教育报告书只需原件),验审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下备查。
3.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相应组别的竞赛,不得跨组、跨年龄。
4.对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同时取消参赛队的团体总分,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扣除运动员所属参赛单位10枚金牌、90分。
5.参赛运动每人的差旅费、食宿等一切费用均自理。各单位报名时,需注明棋手的出生年月和组别。
九、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简明规则》。
2.根据竞赛人数决定竞赛轮次,采用循环制或积分编排制。
3.各组别各项目均进行个人赛。
4.各组别竞赛少于三人或少于两个参赛队,则该组不举行竞赛。
十、计分奖励办法:
1.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少于录取名次者,名次不递减。
2.单项录取名次者发获奖证书。
3.团体奖:设小学男子组团体奖、小学女子组团体奖、初中男子组团体奖、初中女子组团体奖、高中男子组团体奖、高中女子组团体奖。
4.小学组团体名次计算方法:按照各单位该组别最好名次三人统计(一、二年级最好名次,三、四年级最好名次,五、六年级名最好名次,各取一名相加,少者前列,如累加相同,则比较最好名次)
5.初中组团体名次计算方法:按照各单位该组别最好名次三人统计(初一年级最好名次、初二年级最好名次、初三最好名次,各取一名相加,少者前列,如累加相同,则比较最好名次)
6.高中组团体名次计算方法:按照各单位该组别最好名次三人统计(高一年级最好名次、高二年级最好名次、高三最好名次,各取一名相加,少者前列,如累加相同,则比较最好名次)
7.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十一、报名与报到:
1.报名后无故不参赛者,扣除该单位本年度单位团体总分和团体金牌中扣除18分2金。
2.各单位于报名截止到日前报名,逾期不予办理。规程含报名单可登录苏州市第三青少年业余体校官网下载,须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分别邮至:苏州市第三青少年业余体校(苏州市环体路60号,邮编:215006)、市体育局竞体处。此外,请务必将电子报名单发至邮箱:1052218247@qq.com,另外可加苏州少儿象棋群299970676。
3.报名后若参赛人员有变动,如弃权、补报、换人,需经主办单位批准。报名后,若无故不参赛,取消下年度参赛资格。
4.各单位报名时,需注明棋手的出生年月。
5.联系人:戴松顺,手机:13372177810;QQ:1052218247
十二、裁判:裁判长由苏州市体育局委派,裁判员由裁判长选派。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