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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小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6-28 09:19 访问量:

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日期与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各市、区、直属学校

五、参加办法:

1.市、区、直属学校同组比赛。

2.各队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员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12名,允许自费参赛。  

3.年龄规定:少甲2008.9-2010年,少乙2011年,儿童组2012年及以后三个组。

4.运动员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赛。

5.代表外市在省及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1.竞赛项目:

少甲: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少乙、儿童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总团体(男、女各组成绩相加)。

2.采用单循环制比赛,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如参赛运动员(队)超过八人(队)以上,则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A、B两个组,单循环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决赛采用交叉淘汰,即A1-B2,B1-A2,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余下类推。

3.团体赛采取三场单打,三场两胜制。

4.团体赛少于3个(不含3个)参赛队则不进行比赛。

5.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比赛规则,使用国产比赛用球。

七、计分办法与奖励:

1.录取前八名,运动员发获奖证书,前三名发奖牌。少于录取名次不递减,分别按9、7、6、5、4、3、2、1计分。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八、报名:

参加单位报名单一式二份盖好主管局公章,于比赛报名截止到日前分别寄交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和赛区,逾期按不参加论。

九、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经费:

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超编人员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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