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日期与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初中组以各市、区、直属学校为单位;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
五、参赛年龄:参加初中组竞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高中组竞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竞赛项目:
各组别均设置男、女单打。
七、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校)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男女运动员人数不受限制。教练必须由学校教师担任。
2.运动员资格:凡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20年9月1日在籍为准),经县(市)、区或学校审核合格后,均可报名。
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4.凡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
5.县(市)户口的振吴实验学校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
6.代表外市在省及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1.参赛人数在八人以下(含八人)则采用单循环制,排出全部名次。如参加人数超过八人,则根据具体人数,分预赛、决赛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成若干组,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根据预赛分组情况,另行决定办法。
2.每场采用三局两胜制。
3.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执行。
九、录取名次与计分方法:
1.男女单打录取前八名,发获奖证书,前三名发奖牌。
2.单打名次分别按9、7、6、5、4、3、2、1计分。
3.比赛将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十、报名:
各参加队于竞赛报名截止到日前统一报名。(具体通知另发)
十一、经费:
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三、领队、教练员会议及抽签日期等由赛区另发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