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日期和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初中组以各市、区、直属学校为单位;高中组以学校为单位。
五、参赛年龄: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竞赛项目:
初中组:男子:45、52、60、+60公斤级
女子:42、50、60、+60公斤级
高中组:男子:54、60、68、+68公斤级
女子:47、55、63、+63公斤级
七、参加办法:
1.人数:各队报名人数不限。
2.运动员资格:身体健康的在校在籍学生(2020年9月1日在籍为准)。
3.运动员赛前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未经审核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赛。
4.在省队、省体校训练的学生不代表原单位报名参赛。
5.县(市)户口的振吴实验学校学生只能代表县(市)初中组参赛。
6.代表外市在省及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八、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竞赛规则》。
2.各级别只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3.各级别必须有2名以上运动员参加才能进行比赛。
4.竞赛时运动员需着运动服,竞赛用头盔、护身由大会统一准备。
九、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
1.每级别比赛录取前八名,录取不足八名,名次不递减,按高限计分。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十、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于比赛报名截止到日前统一报名。(具体通知另发)
2.报到:各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3.单位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及保险单据。
十一、经费: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