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日期和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各市、区、直属学校
五、参加办法:
1.人数:各代表队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各10名,允许自费参赛。
2.年龄规定:2008年9月-2009年、2010年-2011年两个组
3.运动员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赛。
4.代表外市在省及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竞赛项目:
1.竞技类(甲、乙组相同):
男子组:34、39、44、48、52、56、60、60公斤以上级
女子组:30、34、38、42、46、50、55、55公斤以上级
2.品势
(1)个人:男甲、男乙、女甲、女乙。
(2)团体:男8人、女8人、男女各4人混合。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跆拳道比赛规则》。
2.各级别只进行个人对抗赛,采用单败淘汰制。
3.各级别必须有2名以上运动员参加才能进行比赛。
4.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着跆拳道比赛服,比赛用头盔、护身由大会统一准备。
5.跆拳道品势比赛规定套路为太极5、6、7、8章。个人赛男甲预赛7章,决赛8章;男乙女甲预赛6章,决赛7章;女乙预赛5章,决赛6章。团体赛在比赛时随机抽取1章进行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计分:
1.每级别比赛录取前8名,录取不足八名,名次不递减,按高限计分。跆拳道品势套路团体比赛成绩双倍计算。
2.比赛将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九、报名和报到:
1.报名:各单位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分别寄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和赛区。
2.报到:各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3.各单位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及保险单据。
十、各代表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负担,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