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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体育局四级调研员晋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3-05-08 13:59 访问量: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局四级调研员晋升工作。现印发《苏州市体育局四级调研员晋升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体育局

2023年5月5日

苏州市体育局四级调研员晋升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开展局四级调研员晋升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晋升职级和数量

四级调研员1名

二、晋升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具备拟任职级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基础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

(二)须为在编在岗人员。

(三)任职年限要求: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四)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2019年度考核开始,每有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五)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方案。局党组充分酝酿后,研究提出建议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公布晋升职级、晋升条件、程序方法等,根据晋升资格条件确定推荐人员名册。

(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干部晋升职级的重要参考。其中:谈话调研推荐由局组织人事处组织,提前向谈话对象提供推荐人员名册,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由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局组织人事处提供推荐人员名册,明确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

(三)组织考察。局组织人事处向局党组会汇报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会议根据推荐结果、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后确定考察对象。局组织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四)报批审核。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讨论干部任免会议预报表、干部任免预报审核表等干部任免全程纪实材料。

(五)讨论决定。局组织人事处汇报考察情况,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晋升职级人选。

(六)公示任职。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印发任职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纪律要求

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接受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派驻纪检组监督,对过程中发生违反程序纪律、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责任人晋升职级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局组织人事处65236276,局机关纪委65111003,派驻纪检组6515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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