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苏州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中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规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2〕247号)要求,我局对以市体育局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局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关于印发<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6件局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1);
二、《苏州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定点健身场馆的评估、命名规程》等2件局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见附件2)。
各单位对公布继续有效的局规范性文件,应认真贯彻执行;对宣布失效和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局规范性文件,应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
苏州市体育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