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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苏州市体育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2-03-14 09:24 访问量: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印发《苏州市体育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体育局

2022年3月10日

苏州市体育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局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职数

本次民主推荐副科职干部3名,分别为:

(一)市体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二)市体育局体育经济处副处长

(三)市体育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二、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市体育局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且符合以下选拔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二)应任一级科员及四级主任科员累计满3年或军转干部转业安置满1年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四)熟悉设岗工作,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政策水平、专业知识和综合协调能力。

(五)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方案。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公布选拔职位、任职条件、程序方法等,根据任职资格条件确定被推荐人员名册。

(二)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其中:谈话调研由局组织人事处组织,提前向谈话对象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议由局机关全体人员、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局组织人事处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明确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

(三)考察环节。局组织人事处向局党组会汇报民主推荐情况,局党组会议综合考虑民主推荐结果和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评估确定考察对象。局组织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报批审核。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讨论干部任免会议预报表、干部任免预报审核表等干部任免全程纪实材料。

(五)讨论决定。局组织人事处汇报考察情况,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拟提拔人选。

(六)公示任职。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局领导对拟任职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印发相关文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

四、纪律要求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接受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和派驻纪检组监督,对过程中发生违反程序纪律、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相关责任人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监督电话:局组织人事处65235343,局机关纪委65111003,派驻纪检组6515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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