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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体育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体育市场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1-12-02 15:34 访问量:

苏州巨石健身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11122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体罚告字〔2021〕第1号),因你公司在文书告知期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视为你公司放弃上述权利,我局于2021121日作出了苏体罚字〔2021〕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因其他方式未能向你送达处罚决定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你公司可以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0512-65212811。

特此公告。

附件:苏州巨石健身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苏州市体育局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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