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评选工作有关要求,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拟推荐苏州市体育中心为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根据评选程序和工作要求,现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11日—15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苏州市体育局综合业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檬
联系电话:0512-65245867
苏州市体育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