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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来源:综合业务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0-04-07 14:10 访问量: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征集,我局《2020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编制完成,现将计划及制定说明公布如下:

制定计划


序号

拟制定/修订文件名称

起草/

修订

计划完成时间

负责

单位

1

《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名称待定)

起草

2020年12月

体育产业处

2

《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

起草

2020年

6月

体育产业处

3

《市体育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体育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发展的实施办法》

起草

2020年

3月(已完成)

体育产业处

4

《苏州市市级体育产业补贴项目实施细则》(苏体规〔2017〕1号)

修订

2020年

6月

体育产业处


制定说明

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应严格按照《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的程序(调研起草、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登记编号、公布等七个程序)制定,切实遵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防止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或以备案、审核等为名变相设定审批事项等行为,认真做好调查研究、组织起草、审查公布等工作。

二、规范性文件需经局综合业务处进行合法性审核(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还需进行公平性审查),不得以会签、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审核。局综合业务处在完成合法性审核后,起草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经核定通过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规范性文件应在计划时间内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在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编“苏体规字”号后由起草单位向社会公布。

四、各单位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的项目,请及时与局综合业务处沟通联系。

                               苏州市体育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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