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11 10:44 访问量:

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宣传部(文体旅游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省体育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清形势、科学研判、全面参与,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最重要的工作。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省体育局通知要求,全市体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疫情防控制度和措施,要切实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逐项落实、精准发力,为打赢疫情阻击战奠定坚实基础。全面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不畏艰难、坚定信心、严防死守,坚持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三、全市体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本地区疫情防控的整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服从本地区党委政府的统一调度,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全面战役。按照本地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以局部胜利赢得全局胜利;全市体育系统各训练单位要按照本地区教育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的学习、训练等工作。

四、全市体育系统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如果本地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需要应急征用的,要积极响应并配合做好相应工作,省、市体育局将以此作为各级、各类专项补助、扶持资金优先安排的重要因素。

五、充分发挥体育系统的专业优势,研发推广适合家庭、办公室等室内健身方法,积极指导广大群众开展居家科学健身。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宣传普及简单易行、科学有效的广播体操、健身操、太极拳、八段锦等健身手段和方法,指导群众科学健身、增强体质。

六、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的安排和要求,指导生产性体育企业有序复工,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企业困难。研究相关法律政策,做好相应政策的建议和储备,支持体育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体育产业持续向好。健身房、游泳馆、羽毛球馆、乒乓球馆、高尔夫球场、瑜伽馆、体育类培训场馆等各类体育经营场所暂不开放。

七、全市体育系统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坚决服从本地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整体部署和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物资征集、人员调配等工作,支持参与街道、社区等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作用,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八、全市体育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在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方式,督促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做好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增强卫生防疫意识和能力,科学落实防控措施。

九、全市体育系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深入思考、认真谋划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好疫情结束后工作全面启动的准备工作。要紧紧围绕东京奥运会参赛、市运会举办、“十三五”工作总结、“十四五”规划制订等重点工作,大力实施苏州体育五大工程(深化改革攻坚工程、全民健身幸福工程、精英人才培育工程、竞赛品质提升工程、产业消费提振工程),加快国际体育文化名城建设步伐,为苏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苏州市体育局

  2020年2月10日

苏体综〔2020〕6号关于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相关稿件
最新信息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