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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25 10:41 访问量:

各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苏州工业园区宣传部(文体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国家旅游局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大力发展体育旅游的指导意见》(旅发〔2016〕17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8〕346号),按照《苏州市旅游局苏州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旅游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旅促〔2017〕9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体育旅游的健康快速发展,决定开展2020年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

一、申报评选类型

本次申报评选的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共分三类,具体包括:

(一)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指融合多个特色鲜明的体育旅游项目的景区等场所;

(二)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指本市范围内已经连续多年举办的国际或全国性体育赛事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体育赛事,以及常年举办的特色体育旅游节庆活动;

(三)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指本市范围内以体育项目如步道健身、登山徒步、自行车骑游等为主要载体,融合相关旅游资源形成的优质体育旅游线路。

二、申报评选条件

(一)苏州市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从事本场所经营管理活动的法人单位。

2.依托湖泊、山地、天空、冰雪等资源,为游客提供特色鲜明、类型多样的体育旅游项目,实现体育与旅游有机结合。

3.年接待游客数量不少于10万人次,承办过国际或国内重大体育旅游赛事或活动,具有较高知名度,示范辐射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4.具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环境整洁,卫生良好,周边有配套的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旅游服务设施。

5.具备与旅游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撑条件,能够提供完善的旅游接待和其他旅游延伸服务,有得力的管理运营团队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6.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以下简称“赛事”)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实际运作本赛事活动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之一。

2.观众数量多,新闻传播广,知名度高,影响力大。

3.历史传承性好,体育文化内涵丰富,开发纪念品种类丰富、特色鲜明。

4.所提供的安全救护、医疗卫生、餐饮住宿、交通接待、游览观光、旅游咨询、商业服务等延伸服务配套完善。

5.组织保障有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对举办地的地区形象和经济增长具有较强的推进作用。

6.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体育及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三)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以下简称“线路”)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本线路的实际经营管理单位。

2.巧妙利用体育资源、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提供特色鲜明的体育旅游线路。

3.线路设置科学合理,适游人群广,适游时间长,体育旅游参与性强、体验度高。

4.沿线具备与体育旅游接待能力相匹配的场地、设施、技术、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撑条件,能够提供完善的旅游接待和其他旅游延伸服务。

5.有得力的管理运营团队、专业的救护配套机制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优良。

6.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措施得力,风险防范机制运行顺畅,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三、申报评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自愿原则,根据上述条件进行自检认为达到基本条件后,于2020年3月20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向本地体育主管部门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基地”、“赛事”或“线路”申请报告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市、区体育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商,共同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

(三)专家评选。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成立专家小组,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审定“基地”、“赛事”和“线路”名单。

(四)统一公布。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通过评审的申报项目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公布。

(五)动态管理。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对获评项目组织开展必要的跟踪评估,对发展缓慢、品牌退化、社会不良反映突出的项目,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称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组织。各市、区体育、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3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单位清单汇总报送至市体育局产业处。市体育局将与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开展评选工作。

各地“基地”、“赛事”和“路线”申报总数: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和吴江区不超过5个,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和苏州高新区各不超过3个。

(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各地要严格按照上述申报条件,规范程序,对申报单位材料认真把关。申报材料应按照上述申报条件逐项列明主要内容,尤其是每个“基地”、“赛事”和“线路”均需提供200字以内的总体概况介绍,5张以上高清图片(3M以上),如有视频资料请一并提供。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一份即可。

已获评2019年省级及以上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的本次不需重复申报,将自动列入市级体育旅游精品项目。

(三)多措并举,积极鼓励。市体育和旅游主管部门将从政策、资金、人才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综合施策,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基地”、“赛事”和“线路”的示范带动作用。

获评项目将列入产业项目储备库名录,并在省级及以上相关评比中予以重点推荐,在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体育健身俱乐部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体融通”担保贷款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推荐。

申报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人民路1168号广场酒店东侧);邮编:215002

工作业务咨询联系:

苏州市体育局体育产业处        高亚萍   电话:65211075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

                              陶嘉佳   电话:69823052

附件:1.“苏州市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表

2.“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赛事”申报表

3.“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申报表

苏州市体育局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2月25日

苏体产【2020】2号

关于开展2020年苏州市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20200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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