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苏州市帆船帆板运动协会
三、日期与地点:9月待定
四、参赛资格:由各学校及俱乐部组织运动员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五、竞赛级别、组别及项目
1.级别和分组
2.竞赛项目:分为场地赛、长距离或对抗赛。
六、竞赛规则
1.本赛事受国际帆联2017-《帆船竞赛规则》(RRS)所定义的帆船竞赛规则约束;
2.本站赛所有竞赛规程、竞赛通知、航行细则及修改部分适用于本次赛事;
3.各成员国家/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和各俱乐部的规定不适用本次竞赛;
4.增加规则41(e):帮助落水船员在营救位置附近返回船上。
七、航行细则
本赛事航行细则统一赛前一天公布。
八、竞赛器材
1.竞赛器材使用激光、帆板、OP和IBOAT器材。激光级、OP级别器材自带或租用,帆板和IBOAT级别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器材。OP级别自带器材经组委会丈量后使用,于报道之日提前一周报与竞委会准备;
2.IBOAT和帆板器材分配由组委会抽签决定,选手不得对竞赛器材的抽签结果提出抗议;
3.船只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有抗议由无航行权一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旨在友好竞赛,友谊第一。组委会有权对恶意损坏器材者判罚禁赛。
九、计分方式
记分采用“低分记分方法”。即第一名记1分,第二名记2分,没完成航线或被取消资格的将被记参赛总人数加1的分数。例如如果有10个参赛者,未能完成竞赛的将被记11分。
十、奖项设置
1.总排名获得各级别组别前三名的选手授予证书及奖牌;前六名选手授予奖证书。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十一、报名与报到
可由各队领队或教练统一进行报名,参赛队以俱乐部、学校为代表队提交报名表。报名及报到等具体事宜详见补充通知另发。
十二、抽签报到
1.船只抽签订于报到时开始,未报到船队交由组委会代为抽签,不得异议。
2.组委会对参赛船队的参赛资格及队伍数量保留最终审核权利,包含竞赛期间与赛后颁奖。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安全装置
1.参赛选手水上期间必须全程穿着符合CE认证的救生衣,救生衣属于个人装备,组委会不予提供;
2.个人救生衣属于必备的竞赛装置,赛前将进行丈量(救生衣浮力不低于7.5公斤),运动员须穿着符合标准的救生衣竞赛,违者取消竞赛资格。
十四、无线电通讯
选手携带VHF甚高频海事对讲机,调至竞委会规定频道,用于接受组委会发出的竞赛指令。
十五、服装及广告
组委会拥有赛事期间的船体及帆面的广告所有权。
十六、竞赛场地示意图:待定。
十七、食宿交通
组委会提供赛队队员竞赛时的水上餐食;住宿及往来交通由参赛人员自行解决。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