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苏州市空手道协会
三、日期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各市、区、有关学校
五、参加办法:
(一)人数:各代表队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女运动员各10名,允许自费参赛。
(二)年龄规定:
高中组(甲组)2002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
初中组(乙组)2005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
小学组(丙组)2008年9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小学组(丁组)2010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三)运动员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赛。
(四)代表外市在省及全国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六、竞赛项目:
(一)组手:(甲、乙、丙组和丁组相同):
甲组:男子:54、60、68、+68公斤级
女子:47、55、63、+63公斤级
乙组:男子:45、52、60、+60公斤级
女子:42、50、60、+60公斤级
丙组:男子:34、39、44、48、52、56、60、60公斤以上级
女子:30、34、38、42、46、50、55、55公斤以上级
丁组:男子:34、39、44、48、52、56、60、60公斤以上级
女子:30、34、38、42、46、50、55、55公斤以上级
团体组手:男甲、男乙、男丙、男丁
女甲、女乙、女丙、女丁
(二)型(甲、乙、丙、丁相同)
1.个人型:男甲、男乙、男丙、男丁
女甲、女乙、女丙、女丁
2.团体型:男甲、男乙、男丙、男丁
女甲、女乙、女丙、女丁
七、竞赛办法:
(一)以世界空手道联盟最新版本竞赛规则为基础,采用部分要求按规程具体方案执行的原则;
(二)本次比赛“组手”和“型”项目预赛阶段均采用“三人制”裁判小组、简单多数的裁决方式,比赛场上任何“得分”或“犯规”均需有二名以上裁判支持才可进行判定,场上所有裁判仅有一票权(主裁无优先权);
(三)犯规处罚:各组别采用一类、二类犯规合并累加计算方法,即一场组手比赛中,选手最多可以累计犯规四次,即出局,有行为意识上严重犯规者则直接判罚“失格”;
(四)所有个人赛及团体(团队)赛均采取单败淘汰制;组手、型比赛中一个级别不足3人时与上一个级别进行级别合并,如无法合并级别则有技术代表确定比赛方式。
(五)组手比赛
1.组手比赛每队各级别不限报名人数;
2.各组别组手赛事均为每场比赛1局,时间为2分钟,比赛结束如比分相同则由裁判直接判定,不再进行加赛;
3.团体组手比赛中,每队报名3-5位选手,进行不超过3局比赛,出赛顺序和人选在每轮比赛前申报。申报后不得更改,擅自更改方无论比赛是否已进行或结束都以失格论处。未报级别按弃权处理,并判对方获胜;
4.团体组手比赛采用3局决胜,每个出场运动员比赛1局,每局2分钟;若平局,则由两队各出1名运动员进行一局1分钟的加赛;若加赛仍为平局,则计算各局比赛的累计小分,若小分相同或都无得分则由场上裁判判定。
(六)型比赛
1.运动员可演练WKF型列表中的任何型;
2.个人型、团体型比赛每队各组别不限报名人数。
八、录取名次、奖励与计分:
(一)每级别比赛录取前6名,录取不足6人,名次不递减,按高限计分。团体竞赛成绩双倍计算。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九、其它规定:
(一)组委会负责提供经WKF认证的比赛用垫子、负责提供用于打分及显示的电子软件等;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自备WKF/AKF或者中空协认证品牌的道服、拳套、护腿、护脚、躯干护具、护裆、护齿、护头、红蓝方色带等,以上保护性装备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将禁止上场竞赛;组委会现场不提供任何护具类装备。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报名截止到日前将报名表一式二份分别寄至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和赛区。
(二)各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
(三)各单位报到时须向大会交验运动员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及保险单据。
十一、参赛费用:
比赛报名免费,各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二、裁判长、裁判员名单另定。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