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竞赛时间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各市、区,有关学校
五、竞赛分组:
小学乙组:2010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
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
初中组:2005年9月1日以后
高中组:2002年9月1日以后
六、竞赛项目:
1.小学乙组:
男子:20KG、22KG、25KG、28KG、31KG、34KG、38KG、38+KG、
女子:20KG、22KG、25KG、28KG、31KG、34KG、34KG+
2.小学组甲:
男子:30KG、35KG、40KG、45KG、50KG、55KG、60KG、60KG+
女子:25KG、30KG、35KG、40KG、45KG. 50KG 55KG
3.初中组:
男子:48KG、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80KG+
女子:45KG、48KG、52KG、56KG、60KG 65KG
4.高中组:
男子:52KG、56KG、60KG、65KG、70KG、75KG、80KG,90KG90KG+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资格:运动员必须学籍在苏州。
(二)报名办法:参赛运动员经各参赛单位统计后,统一由参赛单位提交参赛名单。
(三)所有报名运动员需提交2张一寸近照。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武术(散手)竞赛规则》。
(二)各组别个人赛采用单败淘汰制(4人以下采用单循环制,不含4人)。
(三)运动员报到后上午8:00称量体重,然后抽签进行编排。
(四)每级别必须有两名以上运动员(不同单位)参加才能进行比赛。
(五)大会提供统一的比赛装备。运动员比赛须用的护齿、护裆、缠手带及规则规定的比赛背心和短裤,由各运动队自备。
九、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按各类项目分别录取前六名颁发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运动员、最佳教练员。
十、报名办法(具体通知另发)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