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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篮球联赛规程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6-24 09:23 访问量:

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比赛日期:待定

四、比赛地点:待定

五、参赛资格:

1.运动队必须是同一所学校的在籍学生组成。

2.国家级、省级、市级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篮球传统项目学校必须参加。

3.报名年龄:小学组:200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组、职业高中组: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名:

1.各队可报1名领队、1名教练员、12名运动员(不得超编,不得少于10人)。

2.报名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单必须填报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组别、身份证号码、全国统一学籍号以及球衣号码。

3.运动员在本年度比赛期间只能代表一个学校参赛。

七、资格审查:

赛前各参赛队伍向组委会提供运动员身份证、学籍卡(登录江苏省基础教育管理系统即学籍管理系统打印)以接受资格审查,同时必须提供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保险单。

八、竞赛办法:

1.分组:小学男女组、初中男女组、高中男女组、职业高中男女组。

2.赛区划分:昆山赛区、太仓赛区、张家港赛区、常熟赛区、吴江赛区、吴中赛区、姑苏赛区(小学)、工业园区赛区、高新赛区、相城赛区、直属学校赛区(中学)。

3.预赛以周中、周末主客场比赛的形式,各组别参赛队伍少于6支的赛区,该组别参加总决赛的名额减少一名。

4.振吴实验学校直接参加总决赛,计名次不占名次。

5.各组别比赛采用中国篮协最新审定的《篮球规则》。

6.高中男子、职业高中男子、初中男子使用7号球,其他组别使用6号球,小学女子使用5号球。

7.计分方法:

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净胜分决定名次。如再相等,以所有比赛队的净胜分决定名次。

8.特殊规定:

(1)初、高中组、职业高中组的比赛时间为40分钟(分四节,每节10分钟),第四节及每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分别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小学生组比赛30分钟(分3节,每节10分钟),第三节及每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分别增加一次30秒短暂停。

(2)各组别比赛每队运动员必须分成不可重复的两组分别参加第一、第二节比赛,第三、第四节阵容不限。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总决赛各组别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十、经费:

预赛经费由各市、区自行解决;总决赛各代表队交通费、伙食费自理,住宿费由大会承担。

十一、总决赛补充通知赛前一个月下发。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于苏州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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