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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清纠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20-01-06 16:55 访问量: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某事业单位持有一级建造师证书的许某因违规挂证取酬被吴中区纪委监委予以党纪政务立案,并退缴了挂证所得报酬40万元。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为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廉洁纪律。去年5月,苏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公职人员停止挂靠行为,并将违规挂靠所得报酬主动上交。专项整治期间,全市共有84人被党纪政务立案,580人被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涉及退款人员244人,绝大多数人员认错和退缴态度积极,退缴违规违纪所得1376万元。

   “苏州有24万多名监督对象,我们通过大数据线上精准锁定监督目标,线下调查核实印证相关情况,提高了监督执纪工作效率。”该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介绍。

   在全面排查59种资格证书、63种职称证书,并了解企业需求的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共排查出公职人员在两处及以上单位缴纳社保或取得工资薪金、证书所在单位和任职单位不一致的3390人。

   为了追求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核查过程中,该市纪委监委主动向住建、市场监管、人社、卫健等多个主管部门咨询政策,在业务层面上统一有关违规挂证取酬的思想认识。

   “其实以前也知道存在这么个情况,但是大家并不重视,通过这次整治,我们端正了思想,从被动转向主动,积极去查处相关情况。”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下,相关部门迅速推进整治。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印发〈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通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定点医药机构从业医务人员必须在职在岗的要求进行了强调。

   对于挂证取酬现象较为突出的建筑、水利、消防、医疗、教育等行业领域,苏州市纪委监委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督促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制度性规定,同时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定期治理范围和措施,建立疏堵结合的长效机制,合力扫除违规挂证或兼职取酬土壤。

   “接下来,我们还将全面开展防范利益冲突排查治理工作,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不断提升苏州营商环境软实力。”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乐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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