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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苏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小学生自行车比赛竞赛规程

来源:体育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21-06-28 09:26 访问量:

一、主办单位:苏州市体育局、苏州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日期和地点:待定

四、参加单位:各市、区、直属学校

五、参加办法:

1.各市、区、直属学校同组进行比赛。

2.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每项限报三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

3.参赛年龄:小学甲组: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出生

小学乙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出生。

4.运动员必须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赛。

六、竞赛办法:

1.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2.各项目比赛均采用一次性决赛,以成绩的优劣决定比赛名次。

3.器材:比赛自行车型号不限、服装自理,参赛者必须戴头盔(大会提供)。

4.只有一人报名的项目不比赛,由赛区通知报名单位改项不换人。

5.比赛项目:小学甲、乙组(36项)

男、女甲组、乙组:行进间200米个人计时赛、原地333米个人计时赛、原地5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个人追逐赛、功率车500米个人计时、功率车最高频率;技术比赛项目:绕8字、过独木桥、绕杆。

七、录取名次、奖励:

1.男、女团体总分前八名。

2.每个单项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则不递减。

3.比赛将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最佳教练员、最佳运动员。

八、报名:参加单位于赛前统一报名,具体通知另发。

九、裁判长、裁判员:由市体育局统一指派。

十、经费:

各队差旅费、伙食费自理,县(市)住宿费由大会负担。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苏州市体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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